E-newsTainan 記者吳睿霖/台南報導
地方選舉進入倒數,台南、新竹檢方聯手偵辦涉嫌境外勢力介入里長選舉案件。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被控接受境外指示及資助,參選台南市新營區太南里里長,並轉指示同黨成員參選新竹市里長。檢方11月6日同步搜索、傳喚相關人員,訊問後聲請羈押,法院裁定林德旺羈押禁見,另一名被告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台南地檢署11月8日對外說明,南檢與新竹地檢署分別接獲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情資後,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11月6日,台南方面搜索5處、傳喚13名被告;新竹方面搜索3處、傳喚1名被告及9名證人到案。
檢方追查指示、資助與參選之間的關聯
依檢方說明,林德旺涉嫌接受中國大陸某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成員指示及資助,親自參選新營區太南里里長,並轉指示該黨中央委員陳姓男子參選新竹市北區武陵里里長。
檢方另指,陳姓男子涉嫌於今年上半年多次招攬具有投票權的里民赴中國大陸旅遊,接受落地招待,涉及以不正利益影響投票。相關指示、資助及旅遊招待如何安排,仍是案件偵查重點。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兩人涉嫌違反反滲透法及相關選舉法規,且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於11月7日分別向台南、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林德旺羈押禁見,陳姓男子具保5萬元並限制住居,其餘到案人員訊後請回。
地方選舉的自主性 須由具體證據守住
里長選舉直接關係社區公共事務與居民服務。當案件涉及境外資助及選民旅遊招待,查核重點應回到資金來源、指示內容、受資助者的具體行為,以及招待利益是否與投票選擇存在關聯。
境外交流、參選及旅遊各有不同事實背景,不能僅憑政治立場或赴陸紀錄推定違法;同樣地,若有證據顯示境外力量透過金流、指示或利益介入競選,也應依法追究,保障選民自主決定的空間。
目前案件仍在偵查,接受境外指示、資助及旅遊招待涉賄選等內容,均屬檢方提出的指控。法院此次裁定處理的是偵查期間是否有羈押必要,尚非對犯罪事實作成有罪判決。
本案應與林德旺先前另案分別看待。後續仍須釐清資助金額、往來時間、相關證據及當事人回應,避免將不同案件混合解讀,或以指控取代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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