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ainan/記者吳睿霖
近期網路社群流傳「健保住院可以退費」、「政府有隱藏福利卻不告訴民眾」等訊息,引發不少民眾關注。經查,所謂「住院可以退錢」並非新制度,也不是所謂的健保隱藏福利,而是健保署長期實施的「住院部分負擔超過上限核退制度」。
健保署公布,115年度(2026年)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為5萬7,000元,全年度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則為9萬5,000元。符合規定的民眾,超過法定上限的部分,可以依規定申請核退。
一、不是「住院花9.5萬元就全部退」
這是民眾最容易誤解的地方。
9萬5,000元指的是全年度住院「部分負擔」的上限,並不是住院總醫療費用的上限。
例如民眾一年內符合規定的住院部分負擔累計達11萬元,若其他條件均符合,原則上是針對超過9萬5,000元上限的部分進行核退,而不是把11萬元全部退回。
健保署說明,這項制度主要是避免民眾因重大疾病或多次住院,承擔過高的健保部分負擔。
二、2026年上限比2025年提高
健保署公布的歷年標準顯示:
2026年(115年):單次5萬7,000元、全年9萬5,000元
2025年(114年):單次5萬1,000元、全年8萬6,000元
2024年(113年):單次5萬元、全年8萬4,000元
因此,民眾如果比較不同年份的住院費用,必須按照當年度的法定上限計算,不能直接套用現在的9萬5,000元。
三、哪些錢可以計入?哪些不能?
「住院部分負擔上限核退」並不是所有住院支出都算進去。
健保署明確指出,計算的是符合規定的健保住院部分負擔,而健保法規定的不給付項目不包含在內。
因此,民眾常見的:
自費病房差額
自費醫療材料
膳食費
指定醫師費
看護費
其他健保不給付項目
不能直接全部拿來累計「9萬5,000元上限」。
換句話說,住院帳單總額很高,不代表就一定可以退相同金額。
四、健保署會主動通知符合資格者
網路上流傳「健保署不告訴民眾,所以大家都不知道」的說法,並不正確。
事實查核資料指出,健保署對符合住院部分負擔上限核退資格的民眾,會主動寄發通知;民眾也可以自行查詢並依規定申請。
健保署過去也已建立主動通知機制,符合條件者收到通知後,可依通知內容辦理核退,不一定需要重新向醫院索取全部資料。
五、申請退費要注意期限
健保署目前公布的規定指出,符合上限核退條件者,可以依規定於次年6月30日前申請,並視情況檢附申請資料、費用明細及收據正本;若同意健保署依醫院申報資料計算核退金額,部分情況可免檢附相關收據。
因此,民眾如果曾經有高額住院支出,建議不要把醫療收據及費用明細隨意丟棄。
六、不要把「健保住院退費」和「國外醫療費核退」混為一談
另外還有一種完全不同的制度,是民眾在國外或中國大陸地區就醫時先自行支付醫療費用,回台後依健保規定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這類核退有另外的計算標準,而且不是海外醫療費用全部退回。
以2026年第三季為例,健保署公布的國外住院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為每日7,239元;門診及急診也有各自的核退上限。
因此,「住院部分負擔超過上限核退」與「國外就醫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是兩套不同制度。
七、民眾如何確認自己能不能退?
最簡單的方法是:
第一步:確認住院年份。
第二步:確認住院費用中真正屬於「健保部分負擔」的金額。
第三步:把同一年度符合規定的住院部分負擔加總。
第四步:與當年度法定上限比較。
第五步:查看健保署是否寄發核退通知,或直接向健保署查詢。
健保署也提供「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相關服務及申請資訊,民眾可透過官方管道確認。
【新聞提醒】
網路上所謂「住院花錢政府全部退」、「9成民眾不知道」、「超過9萬5千元全部拿回來」等說法,都可能造成錯誤期待。
真正的制度是:
符合規定的住院部分負擔,超過當年度法定上限的部分,才可能申請核退。
而且自費項目並不等於健保部分負擔。
民眾若近期曾因重大疾病、多次住院而支付高額醫療費用,建議保留收據與費用明細,並透過健保署官方管道確認是否符合核退資格。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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