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睿霖/綜合報導】
針對廟方與藝師之間因造船工程及「龍骨收購」衍生的爭議,廟方近日公布事件時間表及部分通訊紀錄,主張合作初期曾多次提出支付訂金、簽署契約,後續因工程費用調整、廠房退租、收款人與憑證開立人不一致,以及龍骨限期寄回等問題,雙方合作最終破局。
廟方強調,所公布內容係依其保存資料整理,希望外界完整了解事件經過。不過,目前資料主要為廟方單方說明,相關通訊截圖的完整脈絡、契約是否成立、龍骨權利歸屬及有無付款義務,仍須由雙方提出完整證據,必要時交由司法機關認定。
廟方稱曾要求訂金與簽約 雙方始終未完成正式契約
依廟方提供的時間表,雙方早期曾就造船價格進行討論,藝師也曾提出估價資料。廟方主張,其後多次表達希望儘速完成簽約及下訂程序,但因細節未臻完整,雙方始終未完成正式書面契約。

時間表另記載,藝師於後續提出廠房租金、水電費及臨時人力等成本。廟方表示,對廠房租金及水電費支出原則上願意負擔,但對於因藝師個人因素增加的人力費用,雙方未能取得共識。
受傷及退租廠房成轉折 初版合約提出時點引發疑問
廟方表示,藝師其後以受傷為由,告知可能暫停或終止造船工程,之後又通知原承租廠房已退租。廟方認為,廠房是工程的重要製作場所,退租後是否仍具備承製條件,應先向廟方說明並重新協商。
依廟方整理資料,初版合約是在廠房退租後才出現,因此廟方對藝師當時是否仍有履約意願及實際承製能力產生疑問。由於廟務活動仍須推進,廟方後續另邀其他藝師參與擲筊杯選,並稱當時仍保留原藝師的杯選名額。

龍骨收購卡在金流與收據 廟方憂公款交易風險
造船合作生變後,雙方另就已製作的龍骨進行協商。廟方表示,曾表達收購龍骨的意願,但對方提出的收款安排涉及將款項匯入藝師本人帳戶、收據則可能由另一人開立。
廟方主張,相關交易涉及廟方公款,收款人、出售人及憑證開立人若不一致,日後可能衍生帳務、稅務及權利歸屬爭議,因此要求先取得相符的合法憑證,再依程序辦理付款。

廟方稱,在其評估付款與收據問題期間,藝師隨即要求廟方於一週內寄回龍骨。廟方因此認為,既然對方已要求收回交易標的,原先討論中的收購並未完成,付款義務也應依實際約定、所有權及交付情形進一步釐清。
廟方提出四項質疑 呼籲停止網路攻防
廟方就整起事件提出四項疑問,包括:合作條件及金額為何持續變動;退租廠房後是否仍具備履約條件;收款人與收據開立人不同的安排應如何說明;以及爭議尚未釐清前,為何相關內容已在網路流傳。

廟方表示,現已保存相關通訊紀錄及交易討論資料,若進入司法程序,願依法提出證據並接受調查;同時呼籲雙方回歸契約、金流、憑證及通訊紀錄,避免透過網路言論相互攻擊。
契約是否成立不能只看有無簽名
一般而言,契約是否成立不一定以簽署書面文件為唯一判斷依據,雙方口頭約定、通訊內容、報價資料、實際製作及交付情形,都可能成為認定法律關係的重要證據。因此,本案是否已成立承攬或買賣關係,以及龍骨的所有權、價金給付與返還責任,仍須檢視完整資料後判斷。
編輯說明:本文依廟方提供之聲明、事件時間表及通訊截圖整理,相關內容屬廟方主張,不代表司法機關已作成事實或責任認定。本報保留藝師方面完整回應及補充說明的權利;若對工程契約、費用調整、廠房退租、龍骨交易或相關網路言論有不同說法,可提供資料供後續平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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