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ainan 記者/林淑津 綜合報導
新北市消防設備採購爆出弊案。新北地檢署11月4日偵查終結,依涉嫌洩密、貪污圖利、行收賄及詐欺等罪,起訴消防官員、廠商及業者員工共5人。檢方指控,部分採購資料遭提前提供給特定業者,涉及不法利益合計6270萬元。
檢方調查指出,新北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蕭柏桓,涉嫌在擔任災害搶救科長等職務期間,將其他投標廠商企劃書、標案規格及初審意見等應保密資料,交給消防器材業者林王森,協助旗下公司取得消防車採購案。
檢方認定,其中兩年度採購案涉及不法利益分別為2793萬元與3477萬元,合計6270萬元;另有標案雖已得標,但因尚未付款,相關犯罪構成與已取得利益的案件有所區別,不能直接將全部決標金額視為不法所得。
案件另查出,南投縣消防局水里分隊長湯義鈞涉嫌以同意受贈消防車為條件,透過業者員工收取6萬元賄款。業者也被控將故障熱像儀混入設備驗收,涉及詐欺;相關指控均待法院審理認定。
消防設備直接關係第一線救災需求,案件後續除個別刑責,也須釐清標案保密、評選利益迴避及設備驗收是否存在制度缺口。目前尚不能由起訴結果推定所有採購設備均有品質問題,涉案人員未經有罪判決確定,均應推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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