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ainan 記者 吳睿霖/綜合報導
前新聞主播薛楷莉因前男友新台幣420萬元款項案,判刑確定後未到案執行。台北地檢署於2026年10月13日發布通緝,行刑權時效至2046年6月9日。
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
依中央社報導,案件發生於2022年2月。法院判決指出,邱姓男子當時與他人有財務糾紛,薛楷莉稱可透過友人請人協助處理,並收取420萬元作為處理及介紹費;款項後續未交給所稱友人,而被存入女兒帳戶,部分再轉帳、換匯及投資。
台北地方法院依洗錢罪判處薛楷莉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420萬元;判決未經上訴而確定。檢方傳喚她到案執行未到,拘提亦無著,因而發布通緝。
薛楷莉曾否認犯行
審理期間,薛楷莉否認犯行,曾表示相關帳戶款項來自母親資助。本文依公開司法程序與媒體報導整理,並交代當事人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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