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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提出煙霾法修正案 擬提高罰款、限制涉案企業金融往來

新加坡提出煙霾法修正案 擬提高罰款、限制涉案企業金融往來;AI生成示意圖,非現場照片。E-newsTainan記者林淑津。

E-newsTainan 記者/林淑津 綜合報導

新加坡政府11月4日向國會提出跨境煙霾污染法修正案,擬提高罰款上限,並擴大調查企業關係及限制商業、金融往來的權力。政府表示,修法旨在回應近期嚴重煙霾對公共健康、工作與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

依提案,造成或助長新加坡煙霾污染的相關違法行為,刑事罰款上限擬由每日10萬新加坡元、總額200萬元,提高至每日100萬元、總額2000萬元。法院另可依犯罪取得的利益或避免的損失,裁定追加罰款。

調查方面,主管機關擬可要求與煙霾有疑似關聯的企業,自費聘請指定的專業評估人員,向國家環境局提交報告,以協助釐清企業、土地及燃燒活動間的關係。官方強調,要求接受評估本身,不代表企業已被認定違法。

修正案也規劃透過指定制度,限制其他企業或個人與相關對象交易,包括提供貸款及其他金融支持;部分林業、農業企業則可能被要求加強供應鏈查核。這些措施將使污染責任追查延伸至企業關係與商業往來。

目前確認的是政府提出修法並採緊急程序處理,不能逕將所有措施寫成已生效。對台灣企業是否有具體影響,仍須視最終法條、交易關係及後續執行命令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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