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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新制10月31日上路 汽車首犯罰15萬元、拒測首犯27萬元

E-newsTainan 記者吳睿霖/綜合報導

交通部表示,毒駕加重處罰新制將於10月31日起施行。首次毒駕即按法定最高額裁罰,機車12萬元、汽車15萬元;首次拒絕接受毒駕檢測,罰鍰提高至27萬元,再犯另依規定加重,藉由提高違規成本防制毒駕。

新制除提高罰鍰,也強化駕照管制。毒駕由原有吊扣駕照處分,改為吊銷駕照並停止考照3年;毒駕致人重傷、死亡,或有兩次毒駕情形者,終身吊銷駕照。毒駕或拒測的車輛,也將依新制辦理沒入。

乘客責任同樣納入規範。對於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的18歲以上乘客,可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但另有年齡、心智狀況及汽車運輸業乘客等法定例外,並非所有同車者都一律受罰。

此外,毒駕遭吊銷駕照後再無照上路,也將面臨加重處罰。新制涉及駕駛、乘客與車主權益,個案仍須依違規事實及適用條文認定。民眾切勿將車輛交由受毒品影響者駕駛,發現疑似毒駕應保持距離,並通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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