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ainan 記者 吳睿霖/台南報導

台南發生運鈔員涉嫌監守自盜案件,一名郭姓運鈔員被指在執行收補鈔勤務時,藉故支開同車人員,將運鈔車駛離後取走車內1,450萬元現金,再棄車換騎預先準備的機車逃逸。檢警陸續在台中、台南拘提郭男及涉嫌協助逃匿的另外3名男子,追回1,255萬元,4人均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支開同車人員後駛離 運鈔車棄置永成路
根據中央社10月16日引述台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說明,郭姓運鈔員於10月8日下午駕車行經安平區健康路一帶時,藉故將另一名運鈔員支開,隨後將運鈔車開至南區永成路棄置,涉嫌取走車內現金,再以事先準備的機車離開。
部分媒體報導,保全公司發現車輛行駛路線異常,透過定位尋獲遭棄置的運鈔車,隨後向警方報案。第六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跨縣市拘提4人 查扣現金及購置物品
檢警循線在台中市西屯區、台南市東區等地,拘提郭姓運鈔員,以及涉嫌協助藏匿的劉姓、王姓及另一名郭姓男子,並追回1,255萬元現金,另查扣涉嫌以贓款購得的權利車、手機等物品。
依涉案金額與追回現金計算,兩者相差195萬元;但這項差額不等同全部款項下落不明,仍須連同查扣物品、已花用款項及後續追贓結果,一併釐清實際資金流向。
4人羈押禁見 犯案分工及有無其他共犯待查
聯合報報導,警方依業務侵占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偵辦,檢方認為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至於是否還有其他共犯,部分早期報導稱有1人在逃,中央社較晚報導則指出警方持續追查有無共犯。因此,目前可確認為4人到案並遭羈押,其他涉案人數及角色,仍待檢警進一步說明。
此外,多家媒體將案發日期記載為10月8日,聯合報相關報導則出現「昨日下午」的不同敘述。本文採中央社引述警方的10月8日說法,確切案發及拘提時序,仍待警方正式資料進一步確認。
本案涉及運鈔勤務中的現金保管、同車人員協作及異常路線通報機制。犯案動機、各嫌分工與剩餘款項流向仍在調查,相關人員是否構成犯罪,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羈押為偵查中的強制處分,不代表有罪判決。
資料來源:中央社、聯合新聞網、TVBS、三立新聞網報導(鏡週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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