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影城手機未靜音引衝突,2對情侶互告送辦。(民眾提供)
高雄市苓雅分局於今(30)日凌晨2時24分接獲通報,影城有民眾發生糾紛,警方立即趕抵現場了解,原來是2對情侶起口角,因電影播放中郭姓女子手機未關靜音,遭李女制止,散場後4人起爭執,衍生肢體糾紛。
據了解,情侶楊姓男子(25歲)、郭姓女子(27歲),以及另一對情侶王姓男子(37歲)、李姓女子(33歲)看午夜場電影,郭女於電影播放中手機未關靜音而遭李女制止,散場後4人發生口角衍生肢體糾紛。
警方到場處理,見4人爭執不下,立即將人帶回派出所,雙方互相提出刑法傷害、妨害名譽告訴,4人於警詢後,依違反刑法傷害、妨害名譽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裁處。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並循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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