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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監管理員涉夾帶菸酒抵債 南檢起訴3人

南監管理員涉夾帶菸酒,南檢起訴3人;AI生成示意圖,非實際現場。

E-newsTainan 記者吳睿霖/臺南報導

涉收賄及不正利益30萬6,000元 將依國民法官程序審理

南監管理員涉夾帶菸酒案;AI生成示意圖,非實際現場。
監所安檢與違禁物品概念示意。圖片為AI生成,非實際現場,亦非本案查扣物品。

台南監獄一名蘇姓管理員涉嫌向受刑人借款後,因無力償還,改以夾帶菸酒等違禁物品入監抵債,之後再收取款項協助帶貨。台南地檢署11月3日公布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等罪嫌,起訴蘇男、陳姓受刑人及陳男母親共3人,並聲請沒收30萬6,000元犯罪所得。

檢方指出,蘇男在台南監獄負責提帶接見受刑人、車檢助勤及舍房主管等勤務,2025年7月因資金需求,向陳姓受刑人借款20萬元,由陳男母親交付。蘇男後來無力還款,涉嫌與陳男約定,以將違禁物品帶入監所作為抵償借款的對價。

依檢方調查,陳男利用會面接見機會,指示母親準備香菸與酒類,部分酒品改裝於飲料瓶內,再交由蘇男攜入。蘇男涉嫌於2026年2月至5月間陸續將物品帶進監所,放置於舍房水桶,供陳男取用。

檢方另指,雙方之後再約定支付10萬元,作為夾帶菸酒的對價。6月間,蘇男涉嫌再次攜入香菸及紅酒,經監獄人員發現異狀,循線查悉。

本案由台南監獄主動發覺並配合調查,蘇男向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檢廉於7月9日搜索監獄等4處,扣押相關證物並傳訊涉案人員,後續偵結提起公訴。

南檢表示,蘇男所涉案件,是國民法官制度擴大適用範圍後,台南地區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程序的貪污案件,3名被告一併起訴,相關指控將由法院審理。

這起案件也凸顯監所人員與受刑人間金錢往來的管理風險。違禁物品涉嫌多次進入戒護區,除了個別人員刑事責任,入監檢查、勤務監督及異常通報機制如何落實,同樣攸關監所安全與管理公平。獄方主動查獲後,後續行政調查及防範措施是否具體落實,值得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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